2012年4月9日星期一

為甚麼要寫?


每每遇上初相識的人得知我從事文字工作時,便會露出一個驚喜的笑容,然後是隱含「能人所能不」的贊嘆,接着一般社交場合由職業工作切入的話題戛然而止,因為所有關於待遇福利、前景發展等問題均會變得無以開展。不要以為跟編輯談書就是最好的話題,正如我不會跟名設計師談時裝一樣,社交話題總要旗鼓相當才能恰如其份地演進下去。


不像電影般摻雜着流行與娛樂,寫作成了一件絕對的孤身作業,不在某程度上自我封閉不能成其事。於是人們腦海中的文字工作者都夾着一種Bohemian與Hippie的氣味,他們的工作就是坐在面朝陽光的大窗前,或是坐在優雅的咖啡店內,邊呷着Cappuccino邊流麗輕快地敲着鍵盤。如果寫作真是閉門造車,那麼他們只感知到開門後車駛出來的光亮。人們難以想像有不喝咖啡的作家,一如難以想像很多作家連一張像樣的書桌也沒有。


既然待遇不好、前路茫茫,活得又不夠優雅自由,哪為甚麼要寫?這便是如果社交場合相識的朋友能有進一步交談的話,通常都會問到的問題。有過不少採訪經驗,故交談時不免慣性猜想問題要點,然後盡量給與一個得體而又能啟引下文的回答。可是第一次聽到別人問我時,卻呆住了,搜索良久後只回了一句:「也不為甚麼。」大概這是提問者最感沒趣的一個回答。

應付得了別人,但應付不了自己,問題揮之不去。為名?那就應該寫些最牽動人心的愛情故事、寫些最鼓動人心的政治熱話,而不是偏要寫些拉拉雜雜的日常瑣事。為利?透過寫作致富的人,相信比中六合彩致富的人還罕有。

在學的時候,最愛寫議論文,因為只要擅於「先兩破、後三立」的格局,要在公開試得高分便不難。懵懂年少時初試投稿,越是懵懂,越是愛爭辯,總覺自有滿腹道理,下筆洋洋千字,指點天下惟我獨醒。那時的寫作,是要以理折人。

直到迷上閱讀,便寫得少。一旦開始閱讀便發現,自己的「真知灼見」早是圖書館內的陳腔濫調,自己的悲歡離合早已被前人寫得淋漓盡致。多動人的情節、多華美的辭藻,早已流傳於世,再寫甚麼也是狗尾續貂。從這時起,寫作於我是一個思考過程,只為整理思緒,看官願意的話或許得到一些啟示與感悟。

又因為讀得多,漸發現現時不少「作家」,不過是拾人牙慧,一窩蜂地「集體回憶」,一鼻孔地「核心價值」,但鮮有推論深化,寫的不過是話題結集與口號堆砌。那些文字,極其量只能激化輿論,偏偏在香港這個沒有閱讀的城市最叫座。

總認為越是沸沸揚揚的時候,腦袋越要冷靜;越是眾說紛紜的場合,嘴巴越要緘默。不是說自己已有大智慧,偏偏是深明自己智慧未達、性格急躁,難分鬼神,所以下筆更要謹慎,不然,不如不寫。

不知不覺間便成了寫作選材的習慣:迴避社會熱議、從身邊的一物一景切入、不打筆戰、感悟勝於說教。年少時總相信「真理越辯越明」,長大後才發現這句話亳不可靠,因為每個人都只能被自己說服。言辭交鋒,我們只學會了漫罵詭辯,情緒激動越加叫人留戀鬥爭,鬥爭劇烈越加叫人遠離理性。

怕寫議論文字,最根本的原因或許是缺了說服別人的動機。既然寫作初衷是自身的思考過程,那麼當中便必有偏見紕漏。即便有點石成金的本事,我也寧願世間石是石、花是花、草是草、神是神、魔是魔。如果每個人的想法都跟我如出一轍,這個世界實在太沒趣,也太可怕。